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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海 管理員
註冊時間: 2002-07-22 文章: 4502 來自: 請勿在我的鳥龍茶和綠茶裡加糖~~!!08年時吧?布鞋已成追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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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十一月 13, 2006 12:57 pm 文章主題: 可以在日本街頭擺地攤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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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日本擺地攤會不會被條伯伯叫去交番登錄有案呀?
例如說東京明治神宮前啦..原宿之類的啦的那種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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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i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3-01-16 文章: 2221 來自: 澳洲/雪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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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十一月 13, 2006 1:11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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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沒想過在日本擺地攤 萬一賣不出還要扛回來,那…
現在阿海一說,不知道畫人像可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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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海 管理員
註冊時間: 2002-07-22 文章: 4502 來自: 請勿在我的鳥龍茶和綠茶裡加糖~~!!08年時吧?布鞋已成追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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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十一月 13, 2006 1:42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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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對
除了地攤之外還包含了畫人像或算命之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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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MI 管理員
註冊時間: 2002-07-22 文章: 7141 來自: 天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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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十一月 13, 2006 1:58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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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
莫非你??(你應該是沒空擺地攤啦~~)
在日本的車站外可以見到街頭賣唱...是沒見到條伯取締.(或許是剛好沒碰到條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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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海 管理員
註冊時間: 2002-07-22 文章: 4502 來自: 請勿在我的鳥龍茶和綠茶裡加糖~~!!08年時吧?布鞋已成追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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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十一月 13, 2006 2:50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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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會是我(吃東西都沒時間了還...)
賣唱只是一種形容詞唄
又不是真的有在收錢(那種小毛頭唱經驗的)
不過感覺跟畫人像蠻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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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cy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2-08-09 文章: 3235 來自: Leipzig, Germ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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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十一月 13, 2006 5:24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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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京都高島屋關門後看到幾次有人在擺地攤, 賣唱之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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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哩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3-01-10 文章: 1233 來自: 安德里一把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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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十一月 13, 2006 5:59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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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海 寫到: | 當然不會是我(吃東西都沒時間了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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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可以表演吃東西啊...(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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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i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3-01-16 文章: 2221 來自: 澳洲/雪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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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十一月 13, 2006 6:48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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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哩 寫到: | 月海 寫到: | 當然不會是我(吃東西都沒時間了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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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可以表演吃東西啊...(逃)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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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MI 管理員
註冊時間: 2002-07-22 文章: 7141 來自: 天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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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二 十一月 14, 2006 11:24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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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哩 寫到: | 月海 寫到: | 當然不會是我(吃東西都沒時間了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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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可以表演吃東西啊...(逃) |
表演吃東西....一兩個小時下來阿海可能當場會撐在那動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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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ai2824
註冊時間: 2005-08-12 文章: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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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二 十一月 14, 2006 12:00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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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不是那麼好混的
連吃東西比賽也有人搶當大胃王
搞不好赤阪尊子會上來挑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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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狗 299と富士登頂 Club
註冊時間: 2006-01-04 文章: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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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二 十一月 14, 2006 1:09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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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閑沒事,問了一下古狗...
某個街頭藝人派遣公司的廣告上寫的:
無許可で芸能人・大道芸人等を出演紹介することは職業安定法違反になります。
*仲介的街頭藝人需要有厚生勞動省發的許可證, 否則可能涉及違反職業安定法...
以此推論:
表演吃東西...應該算街頭藝人吧!...可是自己站在街頭表演應該不算仲介?
表演吃東西屬於一種不安定的職業(吃壞肚子就不能工作啦!).....算是嚴重違反職業安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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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帥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2-08-11 文章: 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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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二 十一月 14, 2006 9:39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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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想說關於這種事情,應該會有相關的法令去規定的,就看到走狗兄的貼文。照這樣看來,應該就是不可以了......
不過阿海表演吃東西好像還挺有看頭的........如果因為法令的限制而看不成是有點可惜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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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狗 299と富士登頂 Club
註冊時間: 2006-01-04 文章: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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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十一月 15, 2006 9:15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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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仔細的看了一下上頭的意思,應該是說仲介公司需要有許可,但是並沒有提到街頭藝人是否需要.
上日本古狗敲進"大道藝人",會出現幾個日本街頭藝人的Blog.
誰的日文比較好的,上去留言問問唄! (走狗唸書不認真,只會聽不會說,勉強能看卻不會寫...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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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海 管理員
註冊時間: 2002-07-22 文章: 4502 來自: 請勿在我的鳥龍茶和綠茶裡加糖~~!!08年時吧?布鞋已成追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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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十一月 15, 2006 5:43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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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閒聊當然可以無限制的離題(開題只是為了有地方可以發文~)
但是阿海要問的是擺攤而不是賣藝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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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i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3-01-16 文章: 2221 來自: 澳洲/雪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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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十一月 15, 2006 5:52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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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海 寫到: | 呃...
閒聊當然可以無限制的離題(開題只是為了有地方可以發文~)
但是阿海要問的是擺攤而不是賣藝呀~~~ |
也許大家都覺得阿海比較適合賣藝而不是擺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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