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旅遊互助社群 首頁 日本旅遊互助社群
暱稱「互助會」的這裡是個不屬於任何網站(依然有管理者)的獨立體
在這裡可以自由討論有關~日本自助旅行~的事
千萬不要張貼『涉及金錢交易』和『具廣告嫌疑』的文章喔. ^_^
詳見站務公告『互助會會員發文注意事項』~
 
 常見問題常見問題   搜尋搜尋   會員列表會員列表   會員群組會員群組   會員註冊會員註冊 
 個人資料個人資料   登入檢查您的私人訊息登入檢查您的私人訊息   登入登入 

2006 zena的北海道冬季婚禮....如果有緣 歡迎觀禮^^
前往頁面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日本旅遊互助社群 首頁 -> 閒言閒語
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發表人 內容
maya
299と富士登頂 Club


註冊時間: 2004-05-13
文章: 1214
來自: 北海道~関東~ドイツstuttgart~東京

發表發表於: 星期五 十二月 23, 2005 4:13 p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引言回覆:
月海 寫到:
zena桑恭喜呀~!! Wink
可惜阿海那麼幸褔能在那時去日本玩...

北海道推廣去那裡結婚...
好像不是最近才開始耶...
99年去北海道時準備資料
就看到不少美瑛富良野的教會的結婚專案
應該是一直以來就有在持續推廣的吧

不過好像有不少日本人喜歡去海外辦結婚儀式說 Rolling Eyes


是的,,,一多半都在夏威夷的.

恭喜zena,
但是一月分的北海道是很冷的啊,我才從北海道回來
下了飛機在也不想出門的.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發送電子郵件 參觀發表人的個人網站
小華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3-01-03
文章: 509

發表發表於: 星期五 十二月 23, 2005 5:23 p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我不認識妳...但是我祝福妳永達幸福美滿,預放花火、禮炮(咻...碰!)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Sandra Lu



註冊時間: 2004-07-09
文章: 196
來自: Taiwan

發表發表於: 星期六 十二月 24, 2005 4:43 p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原來還有出國結婚這一件事啊 Confused
但是
恭喜恭喜有情人終成眷屬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發送電子郵件 MSN Messenger
philemma



註冊時間: 2004-06-02
文章: 38
來自: taiwan

發表發表於: 星期日 十二月 25, 2005 12:21 a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謝謝Zena詳盡的回答,在外地結婚這事,我也覺得這在中國傳統社會中會引起很大的波瀾吧,不過看到您的婚禮即將付諸實行,給了我很大的勇氣,畢竟事在人為,(不過餅還是要送吧,哈哈)我也已對同事放了風聲,叫她們快快存錢,到時可以衝衝人氣!

預祝您的婚禮圓滿成功!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zena



註冊時間: 2004-03-05
文章: 176
來自: 紅色沙發的角落

發表發表於: 星期二 十二月 27, 2005 11:27 a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philemma 寫到:
謝謝Zena詳盡的回答,在外地結婚這事,我也覺得這在中國傳統社會中會引起很大的波瀾吧,不過看到您的婚禮即將付諸實行,給了我很大的勇氣,畢竟事在人為,(不過餅還是要送吧,哈哈)我也已對同事放了風聲,叫她們快快存錢,到時可以衝衝人氣!

預祝您的婚禮圓滿成功!


是ㄚ 大家聽見你要出國結婚 每個人臉上都寫著“困惑“不解你為何寧可選擇去國外結婚,哈哈.....
不過我覺得那是一種特別的回憶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參觀發表人的個人網站 MSN Messenger
zena



註冊時間: 2004-03-05
文章: 176
來自: 紅色沙發的角落

發表發表於: 星期二 十二月 27, 2005 11:28 a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philemma 寫到:
謝謝Zena詳盡的回答,在外地結婚這事,我也覺得這在中國傳統社會中會引起很大的波瀾吧,不過看到您的婚禮即將付諸實行,給了我很大的勇氣,畢竟事在人為,(不過餅還是要送吧,哈哈)我也已對同事放了風聲,叫她們快快存錢,到時可以衝衝人氣!

預祝您的婚禮圓滿成功!

Ps.由於家長放寬了對我們結婚的要求,所以我們就在台灣舉行訂婚儀式,所以該有的習俗都還是有,送餅阿,訂婚儀式阿,該準備的六禮阿都是依照台灣的習俗唷.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參觀發表人的個人網站 MSN Messenger
HiHi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3-01-16
文章: 2221
來自: 澳洲/雪梨

發表發表於: 星期二 十二月 27, 2005 11:46 a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雖然遲了一點,還是要說聲:恭喜!恭喜!
Very Happy Very Happy Very Happy Very Happy Very Happy Very Happy Very Happy Very Happy Very Happy Very Happy Very Happy Very Happy Very Happy Very Happy Very Happy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發送電子郵件 參觀發表人的個人網站
大帥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2-08-11
文章: 1967

發表發表於: 星期二 十二月 27, 2005 6:56 p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先說一聲恭喜.......
至於海外結婚的法律效力,基本上就不用太擔心了....
因為台灣法律對於所謂「結婚」的條件非常的簡單,只要有:
引言回覆:
1.公開的儀式
2.二個以上的證人

就可以了......
沒有特別規定是什麼樣的公開儀式,也沒有特別規定證人的資格(所以即使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也可以,不過一定要是符合當地法律規定的成年人或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者)
當然也沒規定一定要辦理登記....
所以大可不必理會這些公務員..... Cool
台灣駐日代表處的要求其實也只是把法律規定具體化而已....
要是怕無法舉證的話,就當場把婚禮的影片放給代表處或戶政事務所的工作人員看吧(這麼重要的事情應該會有一些留念的東西吧)......
有沒有認證其實無關緊要......

所以在北海道結婚絕對沒問題。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發送電子郵件
Himawari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3-06-05
文章: 483

發表發表於: 星期二 十二月 27, 2005 8:52 p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恭喜!恭喜!恭喜!
雖然不認識zena,希望藉此沾點喜氣,
期盼我的日本婚禮也能早日到來。 Very Happy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MSN Messenger
zena



註冊時間: 2004-03-05
文章: 176
來自: 紅色沙發的角落

發表發表於: 星期三 十二月 28, 2005 11:19 a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大帥 寫到:
先說一聲恭喜.......
至於海外結婚的法律效力,基本上就不用太擔心了....
因為台灣法律對於所謂「結婚」的條件非常的簡單,只要有:
引言回覆:
1.公開的儀式
2.二個以上的證人

就可以了......
沒有特別規定是什麼樣的公開儀式,也沒有特別規定證人的資格(所以即使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也可以,不過一定要是符合當地法律規定的成年人或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者)
當然也沒規定一定要辦理登記....
所以大可不必理會這些公務員..... Cool
台灣駐日代表處的要求其實也只是把法律規定具體化而已....
要是怕無法舉證的話,就當場把婚禮的影片放給代表處或戶政事務所的工作人員看吧(這麼重要的事情應該會有一些留念的東西吧)......
有沒有認證其實無關緊要......

所以在北海道結婚絕對沒問題。

謝謝大帥的釋疑~~ Laughing

牧師應該算證人之一吧??
現場還有一個台灣去的朋友.....這樣應該有兩個證人吧
(不然把周邊工作人員也算進去好了....)
這場婚禮我們有做錄影...好帶回給台灣的朋友看
不過因為影帶剪輯需要兩週的工作天...
我想先拿現場照片給代表處的人看好了^^ try try 看

真的感謝大家的祝福!很感動~ Embarassed
過兩天就要出門嚕~再次感謝大家的鼓勵喔^^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參觀發表人的個人網站 MSN Messenger
Pancy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2-08-09
文章: 3235
來自: Leipzig, Germany

發表發表於: 星期三 十二月 28, 2005 12:12 p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恭喜恭喜.

昨天跟結了婚不久的朋友吃飯, 大家的感覺是婚禮好像是一場做給人家看的秀, 自己忽然變了演員, 不斷地娛賓... Shocked (還有人覺得招呼不夠好, 食物又不夠好吃之類的, 還因為有人說龍蝦不好吃所以新郎的爸爸足足給兒子黑臉了一個星期... Shocked Shocked Shocked )

所以, 可以在海外做, 不用人太多, 繁文縟節太多, 真的是十分好啊! 完全符合了"二人難忘婚禮"這一點啦...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發送電子郵件 參觀發表人的個人網站
大帥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2-08-11
文章: 1967

發表發表於: 星期三 十二月 28, 2005 7:46 p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引言回覆:
謝謝大帥的釋疑~~

牧師應該算證人之一吧??
現場還有一個台灣去的朋友.....這樣應該有兩個證人吧
(不然把周邊工作人員也算進去好了....)
這場婚禮我們有做錄影...好帶回給台灣的朋友看
不過因為影帶剪輯需要兩週的工作天...
我想先拿現場照片給代表處的人看好了^^ try try 看

不客氣。

如果還是覺得不放心的話,就直接拿法條給代表處的人看吧:

引言回覆:
民法
第 982 條:
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
經依戶籍法為結婚之登記者,推定其已結婚。


這個法條第一段文字(法律上稱為『第一項』)就是大帥之前講的結婚條件。
至於第二項關於登記的規定,其實只是補充第一項規定的不足(因為可能有人無法舉證確實有『公開的儀式』、「兩人以上之證人』),意思是說如果已經完成戶政登記,就會被認為這個婚姻已經合法有效了...不過這樣的『推定』隨時可以用反證推翻。(也就是說,結婚登記其實沒什麼必要的!)
所以只要符合第一項的要件,那麼就可以不用去煩惱登記的問題了.....
這樣了了嗎?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發送電子郵件
zena



註冊時間: 2004-03-05
文章: 176
來自: 紅色沙發的角落

發表發表於: 星期四 十二月 29, 2005 2:28 p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大帥 寫到:
引言回覆:
謝謝大帥的釋疑~~

牧師應該算證人之一吧??
現場還有一個台灣去的朋友.....這樣應該有兩個證人吧
(不然把周邊工作人員也算進去好了....)
這場婚禮我們有做錄影...好帶回給台灣的朋友看
不過因為影帶剪輯需要兩週的工作天...
我想先拿現場照片給代表處的人看好了^^ try try 看

不客氣。

如果還是覺得不放心的話,就直接拿法條給代表處的人看吧:

引言回覆:
民法
第 982 條:
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
經依戶籍法為結婚之登記者,推定其已結婚。


這個法條第一段文字(法律上稱為『第一項』)就是大帥之前講的結婚條件。
至於第二項關於登記的規定,其實只是補充第一項規定的不足(因為可能有人無法舉證確實有『公開的儀式』、「兩人以上之證人』),意思是說如果已經完成戶政登記,就會被認為這個婚姻已經合法有效了...不過這樣的『推定』隨時可以用反證推翻。(也就是說,結婚登記其實沒什麼必要的!)
所以只要符合第一項的要件,那麼就可以不用去煩惱登記的問題了.....
這樣了了嗎?

挖...好專業的解釋阿....我知道該怎樣作了 Cool
Ps.大帥是學法律的嗎? Question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參觀發表人的個人網站 MSN Messenger
大帥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2-08-11
文章: 1967

發表發表於: 星期一 一月 02, 2006 6:25 p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引言回覆:
Ps.大帥是學法律的嗎?

是啊.....
現在在某私人企業當一名小小的法務.....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發送電子郵件
尼尼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4-02-24
文章: 467

發表發表於: 星期一 一月 02, 2006 11:20 p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大帥 寫到:
引言回覆:
Ps.大帥是學法律的嗎?

是啊.....
現在在某私人企業當一名小小的法務.....


Shocked Shocked Shocked 大帥不是公務人員嗎?? 換工作了嗎?? Rolling Eyes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從之前的文章開始顯示: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日本旅遊互助社群 首頁 -> 閒言閒語 所有的時間均為 台北時間 (GMT + 8 小時)
前往頁面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2頁(共3頁)

 
前往:  
無法 在這個版面發表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覆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進行投票


Powered by phpBB © 2001, 2005 phpBB 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