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旅遊互助社群 暱稱「互助會」的這裡是個不屬於任何網站(依然有管理者)的獨立體 在這裡可以自由討論有關~日本自助旅行~的事 千萬不要張貼『涉及金錢交易』和『具廣告嫌疑』的文章喔. ^_^ 詳見站務公告『互助會會員發文注意事項』~
|
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
發表人 |
內容 |
大帥 299 Club
註冊時間: 2002-08-11 文章: 1967
|
發表於: 星期三 八月 31, 2005 6:40 pm 文章主題: |
|
|
小藍 寫到: | 鯊魚 寫到: | 小藍 寫到: | engchlu 寫到: | 呼呼...
還好我有看日劇...
應該就是在主張自己的權益行使時超過世人公認的標準太多時就叫"權利濫用"!!... |
是BEGINNER嗎 |
是呀~~去年就看過,
今年正好電視又播~~ |
這可能要問大帥,
我們有沒有這一條 |
中華民國法律當然有這一條!
民法第148條:「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
|
回頂端 |
|
|
|
|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發表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覆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進行投票
|
Powered by phpBB © 2001, 2005 phpBB Gro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