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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
註冊時間: 2002-09-17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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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七月 02, 2007 9:32 pm 文章主題: 有關機場安檢規定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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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將去大阪,有些安檢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大:
1.同行者有氣喘患者,需隨身攜帶氣喘用藥,而藥物是用噴霧的方式,不知隨身攜帶需附醫生證明嗎?還是只要放入透明塑膠袋即可?
2.家中交代需扛回一台電子鍋,以前經驗是可以隨身攜帶上機,不知心的安檢規定是否有改變?
謝謝各位大大的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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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cy
註冊時間: 2007-05-24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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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七月 02, 2007 9:57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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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噴霧類的液態物應該都要放到夾鏈袋中,藥物還是攜帶診斷證明比較保險!!
2.電子產品應該是可以當做隨身行李帶上飛機的!!
在機場可以先至海關櫃檯詢問,海關人都很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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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
註冊時間: 2002-09-17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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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二 七月 03, 2007 10:21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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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我會去電航空公司詢問清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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